第1章

“33歲,我打算嫁人了。”


時裝周秀場,面對媒體採訪,我微笑以對。


所有人的目光彙聚在臺下,聚光燈照亮的地方,是唐儂集團的行政總裁嚴序。


眾所周知,我二十歲跟了他,是他唯一公開過的女朋友。


但很可惜,嚴總做慣了莊家,沒人能掌控他。


他深沉的眼眸望向我時,表情一如既往的淡漠。


我嘴角勾起,亮出了手上的戒指,溫聲笑道——


“昨天,我答應了辰冬的求婚,希望大家祝福我們。”


1


時裝周的盛宴結束後,我和辰冬的戀情,瞬間沖上了熱搜。


想來也是,我大了他整整十歲。


一個當紅的流量小生,一個知名的服裝設計師,再加上唐儂背後那位隻手遮天的主,可謂是賺足了話題。


眾所周知,我二十歲跟了嚴總,能混到今天這種地位,全靠他提攜。


前些年我在行內小有名氣時,有家時尚雜誌做專訪,為了賺噱頭,拿我和嚴序的戀情做文章。


我還記得文章標題是——


【永不止息的愛,是何菲兒最好的名牌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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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,我創辦的服裝品牌,嶄露頭角,強勢登錄時尚圈。


其中自然少不了唐儂旗下的各大商超做宣傳,連他們的影院系統和廣告業務,也著重對品牌造了勢。


我,何菲兒,在認識嚴序之前,僅是他朋友開的飯店裏的服務員。


認識他之後,全然被他接管了整個人生,他送我去讀書,學服裝設計,考工商MBA。


一步步地往上走,直到功成名就。


如今的我,有自己的公司,旗下品牌覆蓋全國頂級賣場,偶爾出的高端限量版,在名媛圈內深受追捧。


當然,我是她們所有人的朋友,也是她們當中的一員,年齡與我相當的叫我一聲菲兒,年齡比我小的,則親熱地叫我菲姐。


很明顯,我在圈內人緣很好。


但最開始的時候,可不是這樣。


嚴序送我去讀書的時候,我已經是他的人了。


他給我買公寓,送珠寶,帶我參加各種酒會、拍賣會。


所有人表面客套,因為畏懼他的實力。


背地裏對我諸多暗諷,實則既瞧不起我的出身,也瞧不起我這個人。


她們都說嚴總被下降頭了,為了個不入流的飯店服務員,連安娜小姐的面子也不給。


程安娜,不僅是恃靚行兇的美豔大明星,還是有錢人家的千金大小姐。


我記得那會兒我還在學服裝設計,晚上被嚴序帶去參加一場酒會。


他在酒桌的生意場上攀談,神色淡薄。


我因為肚子餓,經他許可,獨自下樓去自助沙龍拿點心吃。


程安娜便在此時,搖曳生姿地走過來,將一杯紅酒“不小心”灑在了我身上。


“對不起。”她笑容明豔,沒什麼誠意。


“沒關係。”我息事寧人,不願惹事。


然而緊接著,她纖纖玉指又接過身旁一位富家千金遞過來的紅酒,從我頭頂澆了下去。


她唇紅齒白,笑得明目張膽,“現在有關系了嗎?小翠。”


周圍哄堂大笑。


我知道,即便我穿著價值不菲的禮服,戴著昂貴的首飾,即便我妝容美麗,因上過禮儀課儀態大方,骨子裏仍擺脫不了我原叫小翠的事實。


所以她們笑的時候,我沒有笑。


我轉身拿起桌上一杯紅酒,迅速地從程安娜頭頂澆了下去。


“現在還是沒關係,安娜。”我認真道。


沒人料到我會動手。


畢竟在她們眼中,我出身卑微,隻是嚴序心血來潮的一個玩物罷了。


甚至他們暗中開了個賭局,賭嚴總什麼時候會玩膩,將我給甩了。


程安娜厭惡我,因為她家與唐儂有生意上的往來,彼時嚴序的外公嚴鶴瑛老先生還活著,與她父親有意向聯姻。


嚴家同齡的小輩,長孫嚴育已經結婚,老二定居國外搞學術,老三嚴凱倫風評不好,是個浪蕩子。


其餘幾個不受重視,放眼望去,自幼在外公身邊長大的嚴序,最受矚目。


嚴序原本姓邵,父親是臺灣同胞,後來移民去了澳洲。


四歲時父母離異,母親帶他回了國。


嚴鶴瑛有三個兒子,卻隻有他母親一個女兒。


回到嚴家不久,他母親患癌去世,之後嚴鶴瑛便為他改了姓,帶在身邊當親孫子養著。


彼時風平浪靜的嚴家,還未意識到什麼。


直到嚴序留學回來,以股權滲透唐儂,雷霆手段擁有了集團最高決策權,嚴家人才後知後覺,老爺子的心思早就昭然若揭。


正因如此,嚴序是程家聯姻的必然人選。


程安娜沒有想到,我敢拿紅酒澆她。


她給了我一巴掌。


我迅速反擊,也給了她一巴掌。


我們扭打在一起,扯頭髮,抓臉,連帶著桌上精緻的紅酒杯,嘩啦啦地一地殷紅。


好在,周圍的人顧忌著我是嚴序的女人,隻是拉架,沒有動手幫她。


直到嚴序的身影出現在樓梯處,這場鬧劇才平息下來。


論起打架,程安娜絕非我的對手。


畢竟我從小摸爬滾打,不知教化,是小村莊走出來的野蠻人。


所以雖然狼狽,但除了脖子被她抓了下,我一切都好。


她就不一樣了,盤起的長髮被我扯得淩亂,拽掉了幾縷,臉上掛彩也很嚴重。


現場的狀況便是,程安娜被人攙扶著,哆嗦著用手指我,控訴我,哭得淒慘。


我站在原地,高抬下巴,倔強地看著她。


樓梯處的嚴序,在眾人神色各異的目光下,輕笑了一聲。


他簇新的襯衫領口微微敞開,衣袖隨意的卷到小臂處,手指漫不經心地點在扶手上,望向我的神情似笑非笑。


一向不苟言笑的人,竟顯得心情愉悅。


他不會意外,因為他早就知道我張牙舞爪的樣子。


無論我是何小翠還是何菲兒,無論我身在何處,永遠都不會是吃虧的那個。


從認識他開始,便是如此。


那晚我們從酒會離開,公寓內他用棉簽幫我擦拭脖子上的抓傷,我推開了他的手:“不用了,又不疼。”


他神情就這樣一點點地晦暗起來,然後起身,站在我面前,慢條斯理地摘下腕上名貴的表,又慢條斯理地解開襯衫扣子。


暗調的燈光將他的身影拉長,他俯身下來,摁住我的身體,也摁住我的兩隻手,全無斯文模樣。


嚴序吻我的時候,動作洶湧,我沒有招架之力。


男人和女人,力量的懸殊如此之大,這是造物主的不公,生來讓我處於劣勢。


男人從來可以用他的力量輕而易舉地傷害到一個女人,隻要他想。


而女人面對傷害時,往往隻有求饒的餘地。


放過我,或者,輕一點。


我是女人,我處於劣勢,所以我選擇乖乖聽話。


嚴序很滿意我的乖乖聽話,他親吻我的頭髮和臉頰,耳鬢廝磨,總會低聲問我:“翠翠,你想要什麼?”


2


翠翠,你想要什麼?


最開始,我窮怕了,跟他說想要錢。


他給了我一張銀行卡。


我在ATM機不停地取錢,揣在懷裏,眼眶滾燙地走回我和楊笑的出租屋。


那天下著大雪,我看到我們的出租屋內一片狼藉,東西撒了一地。


哦,我想起來了,我男朋友楊笑,做生意欠了別人一大筆錢,跑路了。


他到了火車站,才想起給我打來一個電話,說翠翠,你過來,我帶你一起走。


淩晨二點,我收拾了東西,拼了命地往火車站跑。


到地方之後,發現大批的員警拉起了警戒線。


聽人說,幾人持刀行兇,在火車站外將一年輕小夥砍死了。


地上有很多血跡,圍觀人群心有餘悸,說太慘了,小夥子在地上爬,伸手去夠他的手機,他們便將他的手砍了下來。


短短幾分鐘,人就成了血肉模糊的一攤。


我沒有找到楊笑,因為我清楚地知道,他死了。


他欠了一個大老闆很多貨款,還不起,老闆說了會要他的命。


我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,給嚴序打電話:


“喂,嚴總,你還要我嗎?”


午夜街頭,嚴序開車找到了我,將我帶回了家。


我抓住他的衣領,在他懷裏瑟瑟發抖,我想不明白,我如此弱小,哪來的底氣反抗和驕傲。


明明他之前說過,他願意給我一筆錢,隻要我離開楊笑,以後跟著他。


有了那筆錢,楊笑就不會死。


可我這麼蠢,我太年輕了,一無所有,自以為是。


我的愛情容不得被玷汙,我和楊笑一起走過很長很艱難的歲月,我們貧窮,但彼此相愛。


我堅信我們可以憑自己的本事,再渡難關。


楊笑說那老闆就是嚇唬人,不會為了幾十萬,真的要他的命。


我信了,畢竟人財兩空的買賣不劃算。


我們一起努力,就像當初逃離那個落後的村莊一樣,終會時來運轉,有出頭那日。


楊笑甚至去搏擊俱樂部當人形靶了,他說這樣來錢快,受點傷而已,死不了人。


我在飯店上班之餘,還在早點鋪子找了份兼職,每天起早貪黑地忙。


我們渺小而努力地活著,他怎麼就死了呢?


錢怎麼這麼難掙呢?


我在嚴序懷裏瑟瑟發抖,恐懼得牙關打顫。


他用被子裹住我,哄我睡覺,直到天亮,啞著嗓子問我:“翠翠,你想要什麼?”


我當然想要錢,很多很多錢。


可是當我揣著錢來到出租屋,意識到楊笑再也不會回來了,我失聲大哭。


冬天好冷,雪下得好大。


他死了,我還活著。


活著就要往前看,往前走。


所以後來嚴序再問我想要什麼,我說想要贏。


我不能一直輸,不能一直做失敗者,我不服。


嚴序摸我的頭,像在摸一隻可憐的小狗,他說:


“翠翠,從今往後,你會一直贏。”


承他吉言,我花了十三年的時間,脫胎換骨。


不可否認,沒有嚴序,就不會有今天的贏家何菲兒。


過去的十三年裏,他掌控著我,安排著我的人生。


他永遠有這樣的本事,輕而易舉地決定別人的命運,做幕後雲淡風輕的莊家。


嚴總高高在上,以至於所有人都忽略了我的努力,認定我的逆襲全靠仰仗著他。


哪怕我的品牌別具一格,我設計的衣服獲得過國際獎項,那家知名的時尚雜誌想要對我專訪,仍要別有用心地扯上他。


嚴序並不是個高調的人,他不喜歡在媒體上露臉。


那家雜誌卻在渲染我的成功時,歌頌了一番我和唐儂總裁的愛情,還配上了一張照片。


照片是之前我們在現場看世界盃球賽時,無意中被人拍下的。


英俊的男人雙手交叉在下巴,盯著賽場,神情專注。


巧笑的女人湊近同他說話,眼神溫柔。


雜誌發行時,我以為他會生氣。


豈料他挑眉看完了那篇報導,神色如常,拇指摩挲那張照片,如同很多次摩挲我的臉。


“翠翠,你已經贏了。”他道。


他做慣了莊家,多精明啊。


我在他面前像個跳樑小醜,一舉一動的小心思,昭然若揭,全是透明。


我說想要錢,他給了我錢。


我說想要贏,他讓我名利雙收。


他甚至毫不避諱我的身份,帶我參加過嚴家的各種聚會和重要場合。


眾所周知,我是他這些年來唯一公開過的女朋友。


正因如此,才給了那家雜誌社和大眾許多錯覺,仿佛我嫁入豪門,是遲早的事。


雜誌的專訪是經我許可才發佈的,我沒有提出異議,正是在試探他的態度。


錢和名我都有了,如果我很貪心,還想要更多呢?


那年我二十七歲,已經跟了他整整七年。


人是多麼健忘的動物,回首過往,我漂泊不定的前半生,仿佛已經是上輩子的事了。


男人天生有追逐欲,而我已經活出了生命的感悟——大道至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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