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

  可憐的太守大人,在前院練了一套拳,才緩解了右半邊身體的酸麻。


  晚飯都一起吃了,早飯自然也要一起用,換了官服來到後院,李牧又變成了溫和儒雅的李太守。


  陳嬌還是喚他夫君,又有點怕他生氣的樣子。


  在丫鬟們面前還是要裝作夫妻和睦的,李牧點點頭,對她道:“夫人請坐。”


  陳嬌就笑了,乖巧地坐在他身旁。


  丫鬟們擺飯,等待的時候,李牧對陳嬌道:“夫人外傷已經康復,飯後我會命表妹過來請罪。”


  陳嬌搖搖頭,輕聲道:“我問過了,我讓人掌摑表妹在先,表妹報復情有可原,都是以前的事了,我不怪表妹,夫君也別再計較了吧?”


  李牧意外地看了她一眼。


  以前的陳嬌,但凡出現在李牧面前,必然是身穿華服,頭戴各種名貴首飾,與一身簡樸的李牧站在一起,尊卑明顯。陳嬌不喜奢華,今日隻穿了一件緋色的衫子,底下一襲白裙,素雅清淡。烏黑濃密的長發用一根梅花簪子绾了起來,耳邊分別戴了一隻珍珠墜子,除此之外再無旁的首飾,如此,旁人的目光自然都落到了她臉上,烏眉水眸,瓊鼻朱唇,嬌嫩肌膚不施脂粉,水靈靈的似朵牡丹。


  收回視線,李牧正色道:“表妹在鄉下住久了,不懂規矩,夫人該罰當罰,她才會知道教訓。”


  陳嬌歪頭想了想,展顏一笑,有些俏皮地道:“那就罰表妹替我釣一尾魚吧,剛剛春暖,池水清淺,表妹怕是要費一番功夫了。”


  是懲罰也不是懲罰,像是小孩子的玩鬧。


  “便依夫人所言。”李牧微笑著道。


  飯後,李牧去官署了,陳嬌闲來無事,領著丫鬟如意去看吳秀娥釣魚。


  嚴管事得了李牧的囑咐,親自盯梢,遠遠看到陳嬌過來,嚴管事低聲提醒吳秀娥母女:“夫人性情大變,大人交待,望姑太太、表小姐與夫人交好,莫再計較前嫌。”


  姑母李氏是個老實本分的農婦,她從來沒想過要與國舅府的千金叫板,隻求女兒別去招惹人家就夠了。吳秀娥剛闖了一次大禍,嚇得不輕,這會兒一邊好奇陳嬌到底變成了什麼樣,一邊擔心陳嬌病愈找她算賬,暫且也無意去挑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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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待陳嬌過來,三人齊齊行禮。


  李氏攥著女兒的手走到陳嬌面前,拉著女兒就要一起給陳嬌下跪。


  陳嬌及時託住李氏的胳膊,柔聲道:“姑母萬萬不可,事情鬧到這般地步,我與表妹都有錯,現在表妹領了罰,一切就過去了,隻望姑母忘了我以前的過錯,往後咱們一家和睦,莫要生分了才好。”


  李氏張著嘴,半晌說不出話。


  吳秀娥心裡卻是一沉,以前陳嬌作踐表哥,她又心疼又生氣,同時暗暗慶幸陳嬌不許表哥近身。如今陳嬌變了個人似的,居然還管表哥叫夫君了,那,是不是意味著,表哥與陳嬌就要做真夫妻了?


  水池裡本就沒幾條魚,吳秀娥心不在焉,更釣不上來了。


  李氏忍不住往池水裡張望。


  陳嬌坐在旁邊默默觀察,覺得李氏心思簡單應該不難相處,至於吳秀娥,表哥表妹最容易發生了點事了,但原身的記憶中,李牧成就大事之前都隻有原身一個妻子,陳嬌並不擔心吳秀娥會比她先得到李牧的情。


  春光燦爛,陳嬌將李氏喚到身邊,賜坐。


  李氏很緊張。


  陳嬌見她也就是三十五六歲的模樣,許是跟著李牧享了幾年福,李氏膚色白皙,眉目溫婉,若是將身上深色的衣裳換得豔麗些,也算是徐娘半老了。李牧是個深藏不露的老狐狸,陳嬌決定先籠絡李牧的親人。


  “姑母,您應該知道了,我現在什麼都不記得,我也不想記得那些醜事,就想安安分分地做夫君的妻子。”嘆了口氣,陳嬌推心置腹地道。


  李氏非常感動,看著陳嬌的花容月貌,她由衷道:“小姐願意這麼想,是虎子,啊,是大人的福氣。”無意中說出了侄子的小名,李氏漲紅了臉,覺得自己給侄子丟人了,都怪她叫侄子小名叫習慣了,一直改不過來。


  虎子……


  武能抗敵文能治國的李牧,居然有這麼一個小名?


  這可比虞敬堯的富貴更令人捧腹,畢竟虞敬堯是真的富貴,李牧卻一點都不虎。


  “姑母過謙了。”陳嬌就當沒聽見李氏的漏嘴,轉而認真地問道:“姑母,夫君他對我,仍有些介懷,我,我想做些什麼彌補,不知夫君有什麼喜好嗎,譬如他有沒有特別喜歡的菜?”


  李氏一個村婦,不懂官場也不懂禮數,但她對侄子的喜好最清楚,馬上就興奮地說了起來:“他啊,他從小就愛啃骨頭,那時候家裡窮,隻有過年才會煮骨頭吃,別人啃骨頭把肉啃幹淨就行了,他不光啃肉,還會把裡面的骨髓也吸幹淨!”


  回憶起舊事,李氏雙眼泛光,滿是母愛。


  陳嬌的腦海裡,就冒出一個七八歲的小李牧,抱著骨頭坐在院子裡使勁兒啃。


  陳嬌又打聽了幾樣李牧愛吃的菜。


  李氏說得很開心,吳秀娥聽出陳嬌要討好表哥,不高興了,撈到一條小魚就趕緊跑過來,打斷了母親的泄密。


  陳嬌很滿足了,與李氏行禮道別,領著丫鬟回後院了。


  她走了,吳秀娥小聲抱怨母親:“娘你告訴她做什麼?”


  李氏感慨道:“夫人要與你表哥交好,這是好事啊。”她還盼著侄子快點給李家添丁呢。


  吳秀娥哼道:“憑什麼她想討好表哥咱們就要幫她,娘忘了她是怎麼作踐表哥的了?一個殘花敗柳……”


  “閉嘴!”李氏害怕地訓斥女兒,一邊左右張望,確定附近無人,她才皺眉道:“那些都是沒影的事,你少胡說八道,你表哥現在能當太守,都是沾了人家的光,總之那都是過去的事了,往後她肯好好跟你表哥過就夠了。”


  吳秀娥嘟起了嘴。


  


  今日官署比較清闲,李牧回來地早了些。


  “大人。”嚴管事迎了上來,一邊跟著主子往上房走,一邊簡單地交待了今日府中的情形。


  “姑太太挺高興的,與夫人聊了很多舊事。”


  李牧默默地聽著,臉上沒什麼表情。


  換了一身家常袍子,李牧移步去了書房,剛翻了兩頁書,院子裡傳來了表妹的聲音。


  李牧皺眉,放下書,走了出去。


  “表哥,你回來啦!”吳秀娥一身紅裙,手裡提著一個食盒,笑容甜美地望著他。


  李牧當年背著姑母投軍時,吳秀娥才兩歲,剛會學步,非常招人喜歡的年紀,以致於李牧上了戰場,夜深人靜,十四歲的少年郎思鄉情切時,最想念的就是奶娃娃小表妹。重聚後,吳秀娥長大了,李牧對她的感情卻沒變,依然把吳秀娥當親妹妹。


  兩人去了隔壁的廳堂。


  李牧坐好後,吳秀娥獻寶似的將食盒放到他面前,打開蓋子,排骨湯的濃鬱香氣頓時飄了出來,而且還是印在李牧骨子深處的熟悉味道。光是聞這味兒,李牧就猜到,排骨湯是姑母親手燉的。


  “這是我燉的,表哥快嘗嘗。”吳秀娥熱情地催促道。其實吳秀娥是想親手做的,但她天生不是做菜的料,李氏見女兒笨手笨腳的,嫌女兒糟蹋排骨,主動幫了忙。當然,李氏並不知道女兒是要熬湯獻給表哥的。


  “辛苦表妹了。”姑母的手藝,李牧沒有客氣,排骨都吃了,湯也喝了半碗。


  吳秀娥很高興,哼,她先喂飽了表哥的肚子,陳嬌就沒有殷勤可獻了。


  吳秀娥走後,李牧繼續看了會兒書,才去了後院。


  陳嬌沒讓人時時刻刻打探前院的情況,便不知道吳秀娥做了什麼,李牧過來,她笑著出來迎接。


  夫妻倆落座後,丫鬟們開始擺飯。


  李牧面帶微笑看著飯桌,待最後一道魚湯端上來,他也沒看見半根骨頭。


  聽過嚴管事的回稟,李牧看得出表妹的小心思,也料想陳嬌會做骨頭給他,未料……


  預料失誤,李牧若無其事。


  晚上歇下時,陳嬌隔了半臂距離躺在他身邊,輕聲闲聊道:“大人,我今天與姑太太聊了會兒,姑太太說你喜歡吃骨頭,明晚我做給你好不好?”


  男人不想與她圓房,私底下,陳嬌還是喚他大人。


  李牧仰面躺著,客氣道:“小姐金枝玉葉,還是別操勞了吧。”


  陳嬌頓了頓,然後轉了過去,蚊吶似的道:“我,我不怕累。”


  小女人的羞澀情意盡顯,李牧隻是笑了笑:“那便有勞了。”


  第98章


  


  陳嬌會燉骨頭,而且是農家的燉法,將大骨頭洗淨放進鍋裡,煮沸後倒掉這第一鍋湯,然後重新加水、加蔥蒜姜等大料,先是猛火燒沸,再轉小火慢燉。一個時辰後,骨頭燉得差不多了,李牧也該回來了,再往鍋裡加鹽。


  離開廚房前,陳嬌假裝檢查鍋裡的湯水,然後故意將手指搭在鍋沿上。鍋滾燙滾燙的,陳嬌手指肚火燒火燎,她一聲不吭,回到上房待了會兒,很快被燙的地方就起了個泡。


  疼歸疼,陳嬌有點小得意。時過境遷,李牧早已不是當初的窮孩子,再愛啃骨頭又能愛到什麼地步,陳嬌要讓李牧看的,是她願意為他下廚的心。


  日落時,李牧回府,表妹吳秀娥已在前院等候多時,手裡提著食盒。


  “表哥,昨天你誇排骨湯好喝,我又給你燉了一碗。”吳秀娥笑眼盈盈地道。


  她掀開食盒蓋子,排骨湯的香氣依舊。


  李牧看眼那湯,笑道:“再好喝也不能天天喝,表妹拿回去吧,以後也不必再送。”


  男人笑容溫和,話語卻直接表明了態度。


  吳秀娥很失望,可憐巴巴地央求道:“我煮了半天,表哥好歹嘗嘗吧?”


  李牧嘆道:“表哥累了,先去休息,表妹請回。”


  說完,李牧徑直去了內室。


  吳秀娥咬咬唇,耷拉著腦袋走了。


  兩刻鍾後,李牧沐浴更衣,著一身天青長袍去了後院。


  他都是踏著飯點來的,陳嬌陪他稍坐片刻,丫鬟們便陸續擺飯了。


  “我第一次學熬湯,夫君嘗嘗。”陳嬌端起一個湯碗,親手幫他盛了七分滿,她小手握著勺柄,大拇指肯定摁著勺柄,其他四指按理說都該從勺柄後面繞過來,但陳嬌刻意也將食指虛搭在勺柄上,顯得姿勢有些怪異。


  李牧當她習慣這樣握勺。


  骨頭湯鮮美香鬱,好喝,但與姑母的骨頭湯比,也說不出什麼特別的。


  “湯鮮味美,夫人費心了。”品了一口,李牧笑著誇道。


  陳嬌低下頭,唇角甜甜地翹了起來。


  飯後漱口,如意服侍李牧,吉祥服侍陳嬌,陳嬌接漱口茶時,吉祥突然發現了她手指肚的水泡,當即放下茶碗,焦急地捧起陳嬌的手,心疼道:“夫人您燙到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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