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連尹身子一怔。
不知道是因為那句家人,還是因為那句贊美。她心中湧出細細暖暖的小溪,小小的泉眼汩汩湧動著,漸漸淹沒了心田,漲滿了胸臆,讓她想要歡呼,想要雀躍,想要分享,想要傾訴,把自己深藏在內心的秘密告訴他。
可最後她什麼都沒有說。
也許還不是時候,她這樣壓抑自己,可是從今天開始,她對他的看法不同了。
這一晚,伴隨著他這句鼓勵,她覺得一切都不一樣了,以前那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,寧靜安樂,獨往獨來的女孩,開始向往外界的羈絆溫暖,她想要融進這個家庭,想要這個哥哥,然後對他傾訴自己的迷茫和夢想,讓他像寵溺親妹妹一樣摸摸自己的頭,鼓勵她凡事不要輕言放棄,隻要付出,就會有收獲。
那天晚上,兩人慢慢走在靜謐的街頭上。
街頭的柳樹,已經長出鵝黃色的新芽,柔軟的枝條隨風上下,煙雲滿地。
街旁店鋪的櫥窗中,一輛天藍色單車吸引了赫連尹的目光,她走過去,躊躇了好一會兒,才扭頭問赫連胤,“哥哥,如果從我們家騎單車去上學,要多久的時間?”
坐車對她來說太難受了,如果不遠,她就以單車代步,權當鍛煉身體了。
赫連胤也眸光深深地看著那輛精致的單車,“大概要半小時吧,你想騎單車上學?”
她輕輕點頭。
“你不和我一塊上學嗎?坐車會比較安全。”反正現在全校都知道她是他妹妹了,沒什麼好掩飾的。
“我不會坐車,所以我想騎單車去上學,而且我也喜歡風吹在臉上的感覺,暖洋洋的。”她毫不掩飾真實的自己,對他燦爛微笑,“哥哥,你是不是覺得我很遜,連車都不會坐?”
這句話像是在撒嬌。
赫連胤聽出她的話外之音,眼睛裡有夜風般的沉默,低頭而笑,“是有一點,哎,你身為我赫連胤的妹妹,也太弱了一點。”
兩個孩子都打開心房了,接納著原以為終生都不會相交的支點,可是他們相交了,沒有血緣,卻順理成章成為了親人,形同血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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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會變強的。”她目光虔誠,做了一件她十二年來生命中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,她對他鄭重承諾道:“哥哥,我一定會變強的,等我的手腕好了,我就來買這輛單車,實現第一個想法,然後在每天努力地變強,絕對做一個對得起赫連家的孩子。”
月光灑在頭頂上。
枝葉被風吹得凌亂響動。
有星星在閃爍。
他的眼神驀然溫柔,也做了件十三年來生命中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,他摸了她的頭,笑容楚楚生致,美得如同傾城傾國的妖姬。
這是他第一次撫摸女孩子的頭發,柔柔軟軟的,令他心神一蕩,“加油。”
那一晚,赫連尹翻開自己的小本子,仔細地寫下:長風破浪會有時,直掛雲帆濟滄海。
她躺在床上,倦意漸漸來襲,她安然地閉上了眼睛,沉沉睡去。
而在同一個夜晚,赫連胤就像是有源源不斷的靈感,他挑燈夜遊,將心中一道道跳躍的音符畫下。
他沉浸在作曲的世界裡,心靈莫名的清澈純淨起來,窗外的寂寥和酷熱都遙遠而不復真切。偶然間,他會想起她捧著書,坐在角落裡安靜專注的模樣,就如那沿途而生的桃花,繽紛鮮美,讓他漸行漸遠,迷卻歸路。
窗外長空寂寂,他卻毫無睡意。
清晨,他在她的朗誦聲中醒來,不知道是多少個日夜了,她脆語如珠,吃力地背誦著英語單詞,卻從來沒有言棄。
也許一開始他是煩的,擾人清夢的人都該千刀萬剐,可是久而久之,他反而喜歡上這個聲音了,有時還會凝神聽她在背誦什麼,若是背錯了,他便會偷偷掩著唇笑。
她的精神感染了他,使他不敢松懈,功課不如她,可在音樂上,他是個不可不扣的才子。
生活的一切恢復常規,兩人仍然是分開上學,但校園裡又發生了一點點不一樣的變化,全校都知道她是赫連胤的妹妹了,待遇一下子360度反轉,全班同學都善意了起來,見到她,會友好打招呼。
她保持一貫的漠然,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書。
身後的易臣再不敢惹她了,正如赫連胤所說,易臣得罪不起赫連胤,自己扛下了所有罪責,被老師記了一次大過,撤去體委的職責。
為了度過安穩的校園生活,易臣和姜武還給赫連尹寫了一封道歉信,站在講臺上大聲朗誦,據說這是赫連胤的命令,要不就照辦,要不然事情沒完。
易臣和姜武站在講臺上,讀著寫得歪歪扭扭的道歉信,惹笑了赫連尹,她低下頭,豔色唇畔生花。
她是赫連胤妹妹的事情在校園裡轟動了兩天,就被一件驚天新聞蓋了過去,新聞當事人乃她的同桌任夏瑾本人是也。
任夏瑾的日記丟了!
任夏瑾的日記被唐芯撿到了!
接著,任夏瑾日記裡的內容被流傳了出來。
據說有幾篇日記是這樣的,任夏瑾在日記裡重復寫道——
日記1:你們有什麼好吵呢?媽媽,請不要說是為了我!想離婚就離婚吧,我早就想離開這個家了!
日記2:求求你們說話要算話,離吧!別在折磨我了,就讓我一個人清淨清淨吧。
日記3:爸,媽,你們為什麼不離婚?為什麼要生下我?假如你們沒有相愛,這世界就不會有我了,那該有多好?
第20章 全校公敵
然而這幾篇日記還不是最嚴重的!
最嚴重的——
是她早戀了。
按照國家教育的觀點,隻要是上學期間暗戀明戀苦戀單戀,隻要被發現的,都叫早戀,不管你是四五歲,還是十四五歲。
任夏瑾喜歡上她初一的同班同學,那個男同學擁有一切女孩愛慕的優點,優秀高大,俊朗儒雅,言辭幽默,還能打籃球,簡直就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男神。
這個男同學,正是赫連胤的好兄弟,韓洛宵。
任夏瑾在日記裡寫道,她上初一的時候,男生們因為擠兌她,常常從課桌裡伸出腳來絆倒她,有時候她起身回答問題,男生們會偷偷挪開她的椅子,讓她摔在地上。
久而久之,她對男生產生了一種恐懼意識,不敢接觸男生,也不敢跟男生說話,每次經過過道時,若有男生堵著,她都是靜靜地等到男生察覺她為止,不敢出聲讓男生借過。
直到那個冬日,霧氣攏起淡淡的朦朧,她被一個胖同學堵在過道上,那胖同學正在跟韓洛宵幾人說話,口若懸河的,完全沒有意識到任夏瑾的存在。
忽然,談笑風生的韓洛宵踢了那胖子屁股一腳,“喂,人家要過呢,胖子你讓開!”
那是第一次,有人向她伸出了援手,盡管隻是那麼微不足道的一句,但是任夏瑾感動了,她心中覺得溫暖,亦覺得這個男生很靠譜,很有安全感。
胖子閃開後,任夏瑾低頭經過,走到自己的位置上,好一會才敢抬起頭,她默默地看著那人優雅的背影,挺拔地混在人群裡。
“我忘了道謝了。”她心裡想。
一個人在另一個人心裡投下影像,也許隻需要短短一秒時間。
往後的日子裡,她總不由自主地留意他,關注他,目光在他身上小心翼翼的遊離,像是每天中,幹的最幸福的事情。
她偷偷看著他,聆聽女同學談論他,坐在賽場上默默為他加油吶喊,一舉一動,一言一行,都無不在映她的眼裡,刻在她的心裡。
誰的青春不騷動?
任夏瑾雖然自卑,但也有青少年萌動的心思,一樣會有漣漪暈漾,不過她知道自己就是一片不起眼的綠葉,不會沉迷於其中,像她這種低微的女孩是不配喜歡他的,所以她沒表現出任何異樣,學業也毫無影響。
可花樣年紀的悸動由不得她掌控,她思念他,思念得壓抑,她總在想,哪怕他隻是對她笑一笑,枯燥乏味的學習生涯就可以從此點綴。
青春是動蕩不安的,不問緣由,不問對錯,隻因不經意的滴水之恩,從此芳心暗許,風雨不改。
那人在她心中極具魅力,連眼角發梢都透著驕傲,讓她移不開視線,她心中痛苦,唯有把一切寄託在日記本上。
她是迷茫的,很希望把這個美好的秘密分享出來,可是她沒有朋友,老師更不可能,家人隻會責罵。
這個時候的任夏瑾,敏感又脆弱,甜蜜又悲傷。她沒想過要個結果,隻想有個傾訴的地方,這樣暗暗喜歡已是不錯。
可任夏瑾沒有想到,她的日記本丟了,或者說不是丟了,而是被唐芯偷了。
她的日記在校園裡掀起了軒然大波,唐芯還將她的日記本交給了老師,她被請了家長,日記中詛咒自己父母快點離婚的內容被任夏瑾的媽媽看到了。
任媽媽站在教學處裡,迎面就把任夏瑾狠狠扇了個巴掌!
任夏瑾像被巨雷劈中,臉色慘白得仿佛是個死人。
任媽媽把日記摔在任夏瑾的胸前,這破舊的日記本裝載了太多的痛苦,哀嘆一聲落到地上。
“我這麼辛苦把你拉扯長大,你居然詛咒我跟你爸爸離婚!你真是不要臉,不思進取!我供你上學,是為了讓你好好念書,將來報答父母,不是讓你仇恨父母,沒事闲的看男人!你懂不懂得矜持兩個字怎麼寫?你要不要臉?到底你知不知道?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一張臉,你怎麼可以這麼下作……”
任媽媽的話有板有眼,像一柄柄冰冷的刀,重重地插在任夏瑾的心坎上,所有的老師和同學都看著,看著任夏瑾血淋淋的傷口被扒在陽光下,撒上海鹽。
空氣中都是壓抑的黑雲,夾雜著雨滴,噼裡啪啦地落在窗臺上,就像任夏瑾被吹打得千瘡百孔的心,她心如死灰地從教導處裡出來,臉上的巴掌印觸目驚心。
任媽媽罵完女兒就回家了,而任夏瑾的日記事件並沒有在校園裡落幕,她同時背負了老師,同學,家長的失望,變成一個不折不扣的賤人!
在同學們眼中,詛咒父母離婚是大逆不道的,而任夏瑾不止做著大逆不道的事情,還敢暗戀學校的名人之一,韓洛宵。
像她這樣低如塵埃的醜女,居然敢幻想著學校名人韓洛宵,簡直就是找死!
她變成了全校公敵。
詛咒父母的人不值得被同情!
校園裡無論男女都極度排斥她!
韓洛宵的粉絲紛紛找到她,也不分青紅皂白,‘啪啪啪’幾聲,巴掌紛紛落在她臉上,任夏瑾沒有反抗,低著頭,頭發被扇得一甩一甩的。
“就你這個賤人也配喜歡洛宵嗎?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,長得就跟博物館裡的恐龍似的,讓人看了就反胃!”
“就是,還天天把洛宵寫在你的日記本裡?你要不要臉啊?人家要是知道你做了這樣的事情,估計飯都吃不下了!”
“臭不要臉的!賤人!心理扭曲!醜八怪……”
語言可以救活一個人,亦可以殺死一個人。
在漫無盡頭的辱罵中,任夏瑾的情緒近乎崩潰,十三歲的她畢竟是個孩子而已,承受不起這樣眾叛親離的壓力,她的頭越壓越低,淚水劃過臉頰,已起了鑽牛角尖的念頭。
既然活著這麼痛苦,不如死了算了!
第21章 自殺事件
第一天晚上,任夏瑾不敢回家,她無力面對父母的苛責和失望,在學校門外坐了一夜。
路邊的野花已經悄悄綻開花蕊,粉白嫩黃,星星點點,不為人注意地盛放著自己所有的芬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