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我當了京圈大佬季聿時三年的金絲雀。


然而,他的白月光回國那天,他遞給我一份房產轉讓協議:


「籤了它,之後我們的關系就結束了。」


我懂,白月光回來之後,我這個金絲雀應該退位了。


為了展現我的不舍,我淚眼婆娑,仿佛心如刀割:「我們真的不能繼續了嗎?我真的舍不得......」


你的錢。


季聿時神情微變,似乎被我的演技打動,語氣中帶著一絲遲疑:「那也不是不......」


可話音未落,我迅速籤下自己的名字,然後迅速收拾好行囊,消失在夜色中。


不久後,他的好友在朋友圈裡調侃:


【某人為了試探自己的老婆,結果老婆跑了,哈哈哈哈!】


1


季聿時今晚似乎格外飢渴。


從客廳的沙發,到落地窗、廚房、房間,他發了狠地折騰我。


甚至抱著我去洗澡的時候,又來了一次。


最終,我如同一朵被風雨打落的花瓣,無力地掛在他的身上。


我渾身軟綿綿地,攀上他的肩頭,狠狠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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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發出一陣悶哼聲,默許了我的所作所為。


我得意地看著留下的那一排清晰的牙印。


仿佛留下這個標記,這一刻季聿時就是屬於我的。


因為我知道他今天到底受了什麼刺激。


他的白月光,著名演員江念微回國了。


而我,隻是他養了三年的替身金絲雀。


隻因我和江念微有些像。


結束後,我脫力地躺在大床上,一動也不動。


半晌,季聿時拿著吹風機走過來,站在床頭。


「起來把頭發吹幹了再睡,不然會感冒的。」


我把頭埋在枕頭上,悶聲道:「不要,我不想動。」


季聿時無奈地嘆了一口氣:


「算了,那你轉過來換個方向。」


我見好就收,乖乖調整方向,把湿漉漉的腦袋對著床邊。


季聿時坐到床邊,開始給我吹頭發。


他修長的指尖輕輕穿過我的發梢,帶來一陣陣溫暖而舒適的觸感。


我仰著頭看他,這個死亡角度下的季聿時帥得也很突出。


這張臉,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這麼讓人心動。


我開著玩笑道:「季聿時,你吹頭手藝這麼好,是不是給很多人練過手啊?」


耳邊吹風機的聲音呼呼地響。


我聽到季聿時「嗯」了一句。


「很多年前,在理發店裡給別人打過工,當時我還是個學徒,就負責給別人洗頭和吹頭。」


我才反應過來,季聿時是白手起家。


我們還曾是同一所高中的同班同學,他家家境很不好。


他的話語中蘊含著深深的感慨和對往昔的回憶。


隨後他凝視著我,目光深邃而專注。


繾綣的目光裡,似乎還帶著一絲不舍。


今天的季聿時太反常了。


我們一起生活了三年,我對他的表情和習慣可以說是十分了解。


我總感覺他有話對我說。


我心裡隻能把這反常和江念微回國掛鉤。


江念微,是他心裡的白月光,現在是娛樂圈裡的當紅小花。


出國發展一去就是三年。


我心裡做好了準備,主動打破了這個僵局:


「你是不是有什麼話想對我說?」


「江讓回來了。」


2


江讓是我的發小。


三年前移民到了加拿大,現在回國探親。


我點了點頭,有些不明所以:「我知道啊,他今天給我發消息了。」


季聿時薄唇輕抿,從床頭的抽屜裡拿出一份文件。


語氣冷冽又絕情:


「籤了它,之後我們的關系就結束了。」


我看到抽屜裡還多了一個黑色的小盒子。


看著像戒指盒,心口一陣酸澀。


原來他連戒指都準備好了。


現在迫不及待地和我撇清關系,之後去向江念微求婚。


是了,他心裡這麼多年想著的人一直都是江念微。


到現在,書房那本相冊裡,還夾著一張已經泛黃了的背影照。


他超愛。


我一直都知道自己隻是一隻金絲雀,可我還是舍不得——


季聿時的錢。


季聿時沒有什麼特別的癖好。


除了開葷之後,他的某些需求特別大之外。


他還給了我一張不限額的黑卡,讓我能隨便刷,隨便買。


還帶我出席各種各樣的商業晚會。


我當時就問季聿時,對我有什麼要求。


「比如你喜歡我穿什麼顏色的衣服,或者喜歡我什麼樣的說話方式?」


他遲疑了半晌,道:「我第一次當......金主,不太懂。」


他雙手交握,一副上位者的姿態:「做你自己就行,我沒那麼多規矩。」


我朝他伸出手,微笑道:「我也是第一次當金絲雀,那我們互相學習,共同進步?」


他愣了愣,欲言又止,但還是伸出手說了句:「好。」


一時間我春風得意,於是開始了得寸進尺。


甚至在眾人誤會,我是他正兒八經的女朋友的時候,他也沒有解釋。


我心裡有些小竊喜。


之後更發現季聿時對我十分包容,我偶爾會鬧一些小脾氣,但又很有分寸地停止。


因為我不敢去試探他的底線。


我怕他一生氣,就不要我了。


畢竟這麼好的金主,我估計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了。


可惜這一天還是來了。


金絲雀對比白月光,簡直是不堪一擊。


我接過合同,對著燈光。


是一份房產轉讓協議,而且還是最貴的地段買的最貴的別墅。


就連分手費,都給得這麼大方。


可是一想到,我以後都沒有這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了,還是有些不舍。


為了展現我的不舍,我淚眼婆娑,仿佛心如刀割:「我們真的不能繼續了嗎?我真的舍不得......」


你的錢。


季聿時神情微變,似乎被我的演技打動,語氣中帶著一絲遲疑:「那也不是不......」


可話音未落,我迅速籤下自己的名字,伸手抹了抹眼淚:


「季聿時,我如你所願。」


3


我把合同塞到他的手裡,起身下床。


「那我現在就去收拾我的東西,馬上就搬走。」


腳下一軟,眼看著我就要跌倒。


一旁的季聿時伸手接住了我,手按在我的腰上,我像炸毛般迅速彈開。


我們現在不是那種關系了,不能越界。


可季聿風看起來臉色卻有些不好。


但這可不是我現在應該關心的事情了。


早知道剛剛就不應該和季聿風折騰那麼久,導致我現在腰酸背痛。


很不得勁。


我跑出房間,一分鍾後又折返回來。


我有些局促地站在門邊,小心翼翼,欲言又止。


季聿時幽深的眸子盯著我,恰好燈光的陰影投下,讓我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。


「是有什麼話嗎?」


「我刷你卡買的這些包、衣服、鞋子、首飾......我能帶走嗎?」


半秒後,季聿時從喉嚨裡滾出一句:「能。」


頗有些咬牙切齒的味道。


得到首肯,我才又轉身離開。


可是東西太多了,我直接打電話加錢叫了搬家公司。


把這些東西都搬到我的新家。


哦,就是剛剛季聿時給我過戶的那棟大別墅。


搬家公司的人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多東西,震驚之餘打了個電話,叫來四輛卡車和一個搬家團隊。


季聿時坐在沙發上,面色很不好。


我知道,因為他平時不喜歡家裡有太多人。


他這個人,有點潔癖。


我忙碌的身影路過他的時候,還說了一句:「放心,我們搬完就走。」


工作人員被他的表情嚇到,話也不敢多說,隻能埋頭苦搬。


「季聿時,你能不能起來一下?」


東西搞得差不多了,我站到季聿時面前道。


他愣了一下,乖乖起身。


我立馬指著這個沙發:「來,把這個搬走。」


季聿時抿著唇盯著我。


我開口解釋:「這個沙發是我買的,我最喜歡了,都有感情了。」


「這個抱枕我也要帶走,我看電影的時候喜歡抱著。」


「還有這個娃娃,我吃飯的時候它要在我的旁邊。」


季聿時的臉色沉了一分又一分。


最後我跑上臥室拿著一個已經起球的爛枕頭下來。


這算是我的阿貝貝,我當然要帶走了。


隻是這樣一搬,一眼望過去,這個房子好像被搬空了一般。


沒想到我居然給這個房子買了這麼多東西。


不過季聿時也不差錢,這些東西他後面也會重新買的。


反倒是我,以後沒了季聿時這個金主,以後誰還會莫名其妙給我錢花啊!


當然是能省則省。


離開的那瞬間,季聿時叫住了我:


「林歲歡,你是不是有重要的東西忘記帶了?」


我有些疑惑地掃視全屋:「沒有啊!」


「你忘了帶......我。」


我「砰」地關上門,沒聽清季聿時在說什麼。


4


跟著搬家公司上車離開的那一瞬間,我的眼淚就掉下來了。


像斷了線的風箏,哗啦啦地一直流。


開車的那個工作人員嚇壞了,手忙腳亂地給我找紙巾:


「這位小姐,你別哭了,你這麼有錢有啥過不去的。」


我嗚咽著,聲音斷斷續續:「我失戀了,嗚嗚嗚~」


不對,是戀都沒戀。


同居三年,我們甚至連男女朋友都不是。


沒幾個人知道,我是真的喜歡季聿時,喜歡了整整八年。


高中的時候,無意中聽到季聿時對江念微的告白。


我就把這份喜歡埋進了心裡,希望能用時間來淡化它。


直到三年前,林家破產。


眾人都對林家避之不及的時候,季聿時出現了。


彼時,他已經不是高中時期的貧困學霸了,搖身一變成為了商業新貴。


各大財經報道的頭條都為他而留。


還是林家大小姐的時候,我脾氣就有點傲,得罪了不少人。


林家倒臺了,曾經被我壓一頭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踩我一腳。


酒會上,更是當眾讓我難堪。


更有甚者,有幾個惡心的男人放話要包養我。


「林大小姐,我也是看你長相不錯,跟了我,你還能繼續衣食無憂。」


我把酒當眾潑到了他的臉上,這一下我就知道完了。


沒人會再幫林家了。


我跑了出去,蹲在外面抱頭痛哭。


開始悔恨自己沒用,什麼也做不了。


季聿時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。


他在我面前蹲下,遞給我一張卡。


「別哭了,林歲歡,我有錢都給你。」


我眼睛湿潤,抬起眸子盯著他,開口問道:


「季聿時,你也想包養我嗎?」


「如果是的話,我同意。」


我說話還帶著哽咽。


除了這個原因,我真的不知道還有什麼原因,能讓一個男人莫名其妙給你錢花。


半晌,季聿時淡淡地「嗯」了一句。


我接過了那張卡。


林家已經徹底倒臺了,但季聿時幫我償還了天價的債務。


我很感謝他。


我大概知道季聿時為什麼會選擇我。


因為我和江念微有些像,而江念微出國了。


高中的時候,我們穿著一樣的校服,就被人認錯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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