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男友家的沙發縫隙發現了一件貼身衣物。
肯定不是他的。
我拍了照,然後不動聲色地將它放回原處,如往常一樣離開他的公寓。
1.
晚上項鈞果然給我發了消息:「你又去過我公寓了?」
我每周都會去一次,他以前都不會問,今天突然主動來問,頗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味道。
我按耐住內心的狂喜,發的消息卻一股綠茶味:「對不起啊,我還是沒忍住去打掃了一下。給你添麻煩了吧?放心,我以後都不會再打擾你了。」
隨後給他發了內褲的照片,將所有聯系方式刪除拉黑一條龍。
接下來的幾天我都窩在自己的出租屋裡碼字,對所有的消息都不理睬。
我最新的小說講述的是女主倒貼男主多年,某日幡然醒悟決定放棄,渣男男主此時卻浪子回頭,開啟漫漫追妻路。
顯而易見,這篇小說的原型就是我和項鈞的故事,裡面的許多細節來都源於我舔項鈞的經歷。隻是與現實不同的是,現實中項鈞不會浪子回頭,我也不會接受他。
在交稿 ddl 最後一刻,我終於將稿子發給了編輯,悶頭大睡一場,醒來時已是深夜,床頭的手機屏幕正幽幽亮起,是項鈞兄弟的電話。
在此之前他的幾個兄弟已經給我打了幾十通電話。
抱著玩一玩的心態,我接通了,對面傳來嘈雜聲。
「落落姐,你可算接電話了。」
「嗯,有什麼事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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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面遲疑了一會兒,似是換了個安靜的地方,「項哥他喝醉了……」
我挑了挑眉毛,「哦。」
對面愣了下,大概沒料到我是這個反應。
畢竟以前項鈞如果醉酒了,我會立馬拋下所有事去照顧他,細致周全,堪稱完美保姆。
「那個,洛洛姐……項哥一直在喊你的名字,你看要不……」
喲,我剛寫的小說情節就這麼發生了?
正好交稿了闲得慌,我決定去看看項鈞的笑話,淡淡回了一句:「嗯,知道了。」
項鈞酒量很好,不會輕易喝醉。
想當初我和他第一次見面就是在酒吧裡,我為了寫調酒師職業的女主去酒吧找調酒師闲聊。
項鈞就是在這時候出現的。
他要了一杯血腥瑪麗,一雙桃花眼淡淡瞥了我一下,在酒吧五顏六色的燈光下分外蠱人。
那一刻,我全身的血液都沸騰了。
調酒師和我八卦,說這是他們的常客,多情浪子,縱橫情場多年,堪稱萬花叢中過,片葉不沾身。
我大著膽子上前要了他的微信,他帶著玩味的笑,應得很爽快。掃碼的時候我偷偷打量他,非常精致的臉,眉眼冷峻,又因上挑的眼尾生出幾分多情。鼻子筆挺,往下是似笑非笑的唇,和利落的下颌線。
一眼萬年,他完完全全就是我小說中的男主。
從此我就開始了我毫不知恥的舔狗生涯,我永遠站在他身後,以最大的包容和最低的存在感,看著他換了一個又一個女伴,每個都風格不一,但他每個都應付得遊刃有餘。
身為情人,他簡直完美。
我偷偷的以他每個不同的女友為原型寫文,或清純,或火辣,或刁蠻。
每篇文的男主也對應他逢場作戲時顯露的情態,或霸道,或清冷,或溫柔。唯一相同的是,他們都深情且專一,永遠都堅定地走向女主。
後來我看得多了,就有些厭了,這時編輯建議我試一試舔狗卑微女主,最好還能是渣男男主追妻火葬場。
但我寫不出這樣的文,痛苦至極,最後看到項鈞時茅塞頓開:原型不就在我身邊,不就是我自己嗎?
因此發現那條內褲時,我真的欣喜若狂,終於有個正當的理由離開他,恰好我的文也可以收尾了。
令我沒想到的是項鈞的反應。
他這次好像真的喝醉了,窩在卡座裡,迷離的眼看到我時亮了一下,又黯淡下去。
「呵,你還知道回來。」
輕飄飄的一句話,恰恰好好讓我聽見了。
他從來不會對我說這種話。
我有些怔愣。
他突然起身湊近了我,在耳旁吐出五個字,讓我頭皮發麻。
「番茄薄荷糖。」
這是我的筆名。
草,我掉馬了?
2
項鈞沒有管渾身僵直的我,將額頭輕輕擱到我的肩上,含糊地說道:「我想回家。」
周圍他的幾個兄弟都是一臉懵逼,隨後附和道:「落落姐,麻煩你照顧一下項哥吧。他這幾天每天都喝酒,喝醉了就叫你的名字……」
我被酒氣燻得反胃,嫌棄地皺眉,「關我屁事。」
幾個小伙子下巴都快驚掉了。
也是,我如今人設完全變了,他們一時半會兒適應不了也正常。
但是小說都完結了,哪裡還有維持舔狗人設的必要?
就算掉馬了,我也是有骨氣的!
我打算伸手推開項鈞,誰想他迅速反手抱住了我,輕聲且不懷好意道:「我沒記錯的話,你是不是還欠讀者一篇五千字的車?」
???
他連這個都知道?
這個承諾都是半年前的事了!
此刻我才意識到,掉馬這件事的嚴重性。
至少不能在酒吧這種公共場合社死。
大女子能屈能伸,我扶住他的腰,臉上掛著笑,咬牙切齒道:「好,我送你回去。」
他發出一聲勾人的輕笑,半靠在我身上,跟著我走出酒吧。
初春的冷風把我吹清醒了,出了門我就甩開項鈞,把電瓶車上的頭盔遞給他,沒好氣道:「戴上。」
他靜靜地站在那兒,接過頭盔,微微歪了頭看我,「幹嘛?」
全然一副醉酒後乖乖巧巧的模樣。
我無語:「送你回家啊。」
他沒動彈,那雙致命的桃花眼仍望著我,像是欲語還休。
可惜我不吃這套,冷眼瞧他,和他對峙著站著。
最後受不了外頭的冷風,我隻好上前幫他戴,一邊念念叨叨:「你到底真醉還是假醉啊?我警告你,少拿你那些套路對付我,掉馬了你又能把我怎樣……」
我一路碎碎念,把他載回了他的公寓,正欲轉身就跑,又被他一把拉住。
沉默了一路的他終於開口,聲音暗啞:「木落。」
夜間的晚風冷得像把刀子,和他的話一起砸到我臉上。
「你究竟喜歡過我嗎?」
我在內心瘋狂吐槽這是什麼尬穿地心的言情橋段,面上無賴道:「既然掉馬了,我也不瞞你。」
他冰涼的手攥著我的手腕,一點點收緊。
我嬉皮笑臉,「從來都沒喜歡過你,從始至終我都是利用你而已。」
話音剛落,他抿唇,周身氣壓驟降。
我靠近他,掛上從前對他露出最多的純良的笑容,「真是不好意思。」
「但是你也裝醉抱了我,吃了我豆腐,而且這些年我對你也不賴,所以咱們也能算兩清了吧?」
他迷離的眼霎時變得清明,松了手,臉卻離我更近了些。
「兩清?」他呵了一聲,直勾勾盯著我,露出意味不明的笑,「你試試?」
試試就逝世。
面對他散發著雄性荷爾蒙的撩人舉動,我一巴掌呼到了他臉上,「有病就去治。」
這個曖昧的模糊不清的夜晚就以我的一巴掌結束了。
我走時項鈞還愣在原地,門都沒開。
「應該不會凍死吧。」
我表面擔憂地想著,實際上幹脆利落地跑路了。
一跑就是兩個月。
我去了別的城市旅遊,順帶積累一些素材。
遊玩途中我認識了林飛宇,一個人傻錢多的富二代。
和捉摸不定的項鈞不同,林飛宇是個心思都寫在臉上的人,過來搭訕我時,那雙狗狗眼閃閃發光。
笨蛋帥哥誰不愛呢?林飛宇又是很會玩的人,帶著我在 S 城玩遍了好玩的地方。
某日,我和他一起坐在遊樂園的長椅上吃雪糕,看著陽光落在不遠處的旋轉木馬上,突然就有了靈感。
一個單純的,有著滿腔熾熱的愛的笨蛋帥哥,若是與一個精明幹練人間清醒的女總裁相遇,故事想必會很精彩。
靈感突如其來,接下來幾天我就拒了林飛宇的邀約,窩在賓館碼字,簡直業界良心。
林飛宇就是隻粘人的大金毛,他耐不住寂寞,幾乎每天都要來賓館找我,哪怕隻是待在旁邊看我敲鍵盤都心滿意足。
我很想問他沒有工作嗎?
但轉念一想,哦,他是富二代,確實不怎麼需要工作。
加上他總是帶好吃的過來投喂我,我就習慣了。
直至某一天下大雨,林飛宇仍舊執拗地過來找我,渾身被淋得湿漉漉的,手上的麻辣燙倒完好無損,冒著騰騰熱氣。
我心有不忍,忙讓他進來,「我就是隨口一提,你幹嘛非要過來。」
他傻裡傻氣地笑了一下,「我無聊嘛,你也知道的。」
他和我提過,他的父母一直忙公司,從來沒管過他。圈子又比較亂,他融不進去,從小到大就隻能一個人玩。難為他還能養成現在這樣陽光開朗的性格。
我接過麻辣燙,催他去洗個熱水澡,順帶打電話麻煩客服買幾件男裝上來。
全程林飛宇都笑得像個小傻子,進浴室前還不忘顯擺,「我身高有 185 哦。」
「知道了知道了,」我無語又好笑地轟他,「快去洗澡別感冒了。」
半個小時後門鈴響了,我開門接過衣服,抬頭正好看到一個人,瞬間渾身發毛。
項鈞。
他靠在對面的門框上,好整以暇地看著我,像等候許久的獵人。
林飛宇正巧洗完澡,穿著浴袍湊過來問:「怎麼啦,落落?」
項鈞聞聲,視線移向他,微微揚起了眉,腮幫一側鼓了鼓。
三年下來,我很了解他,這是他生氣的表現。
他此刻很不爽。
3
這時林飛宇湿漉漉的頭發有一滴水滴到我脖頸處,激得我一驚,回過神來,光速關上門把衣服塞給他,「沒什麼,你快換上吧。」
小傻子渾然不覺,拿著衣服樂顛顛去換了。
我趁機坐到床上平復心緒。
剛才會不會是我打開方式不對?
說不定是碼字碼出幻覺了呢?
畢竟 S 城和 A 城離得好遠。
正這麼給自己洗腦,微信就收到了一條好友申請;「項鈞,小號,剛剛就是我。」
又是一條申請:「不通過我就敲門了。」
項鈞是能做出這種事的。
我下意識覺得不能讓他和林飛宇碰上,隻好通過申請,然後立馬設置消息免打擾。
今天明明是完結的大好日子,結果碰上他,真是晦氣。
化悲憤為動力,我劈裡啪啦又寫了幾千字直到結尾,心滿意足地伸了個懶腰,才注意到一旁睡著了的林飛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