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10

但是我剛準備出門,陸爵就回來了。

陸爵沒有穿西裝,換上了平時的 T 恤和牛仔褲,一副清爽柔弱模樣。

他緊緊地纏著我的腰肢,撒嬌道:“老公,我回來了,好累。”

我的脊背僵硬。

平時,我會覺得十分溫暖,但現在卻覺得毛骨悚然。

“嗯。”我努力維持表面平靜。

陸爵的手觸碰著我的行李箱:“老公,你要出差?”

我連忙點頭:“有點事。”

說完,他將我的行李箱重新推回來房間內。

我身體更加僵硬了。

我確信我經紀人早就知道了他的真正身份,也被他買通了。

今天是走不了。

那就改天吧。

夜深。

陸爵以為我睡著了,輕手輕腳地拿著手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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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悄悄地爬下床,打開門,聽到他正在打電話。

“婚禮還要向日葵,他喜歡向日葵。每一朵都必須新鮮。”

應該是許夏喜歡向日葵吧。

我又不喜歡向日葵。

“賓客名單再減少一半,他不喜歡熱鬧。

“婚禮結束後,去 a 國的私人飛機要準時準點。

“這件事保密,先不要讓其他人知道,不準透露風聲……”

我偷偷地爬回到了床上,閉上了眼睛。

我的心臟被苦澀包裹著,幾乎要讓我喘不過氣來。

A 國是有名的同性婚姻注冊國家。

他真的要結婚了。

原著裡也提到過,陸爵向許夏求婚了,許夏“被迫”答應了,然後就是先婚後愛的劇情……

反正陸爵遲早要和我分手,還不如我先跑。

第二天,陸爵出門後,我立刻收拾東西。

我坐火車,來到了一個旅行城市,隨便找了一個酒店。

在酒店房間裡,我躺在床上。

還是陸爵打來的電話。

我看到“老婆”的備注,隻覺得諷刺。

什麼老婆?

分明就是變態!

下一秒,我硬氣地將他所有的聯系方式全都拉黑了。

反正最終他會和許夏在一起。

我才不要成為他們 play 中的一環。

我白天點外賣,玩遊戲,晚上熬夜看電影,睡覺。

睡夢裡,我又做起了奇怪的夢。

穿書後,我就一直斷斷續續做夢,夢到的都是“我”小時候的事情。

最開始,夢還有些模糊,時間不長。

但最近,夢越來越清晰,時間也越來越長。

這一次,我夢到了 Q 版陸爵沖著我笑,每天都要牽著我的手去幼兒園,還會拿著牛奶喂我喝。

第二天,我醒來,想起了昨晚荒誕的夢……

原著裡,陸爵和“我”都沒有見過面,更別提 小時候一起去幼兒園。

畢竟是夢,我很快就不多想了。

但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快活了,我胃疼犯了。

外賣員送來了胃藥,我吃了後,也不管用。

我隻好去醫院。

每走一步,我的胃都像鉆心似的疼。

僅僅隻是幾步,就讓我氣喘籲籲。

我剛剛出酒店門口,正準備拿手機打車時,眼眸餘光看到了一輛勞斯萊斯。

男人從車裡走下來。

他的眼眸銳利,如同兇狠的猛獸盯住了逃跑的獵物。

他的面色如霜,嘴角處勾勒出弧度,但眼眸裡卻沒有半分冷意,顯得他的表情危險又可怕。

這瞬間,我的呼吸都幾乎要停滯了。

他的語氣依舊溫柔,卻像是可怕的鉤子似地鉤住我的心臟:“乖乖,找到你了……”

11

我身體抖了一下。

我下意識地想要逃跑,但腿一軟,栽倒在地上。

心有餘,力不足。

男人快步走到我面前,語氣更溫柔了:“還想跑……”

是啊,但我跑不了。

我的手捂住胃部位置,眉頭緊皺,劉海也被汗水打濕了。

許是他看到我臉色不對勁,將我抱了起來。

他的眼眸裡的焦急溢出:“你怎麼了?”

“胃疼。”

隻是我的聲音太虛弱了,軟軟綿綿的,沒有絲毫怒氣,反而像是小貓撒嬌。

陸爵快速地將我抱回勞斯萊斯裡,卻不急著將我放下,而是讓我繼續依偎在他的懷抱裡。

他的手溫柔地放在我的胃,一下又一下地揉著,唇靠近我的耳邊,像是哄著小孩似的:“乖,很快就到醫院了……”

我心裡冷哼,誰吃他這一套啊!

但,我太累了。

不知不覺中,我依偎在他的懷抱裡睡著了。

在醫院裡,陸爵守了我一晚上。

當我睜開眼時,狹窄的病房上,他硬生生地也擠了上來。

他在下面躺著,當我的肉墊,他的手臂緊緊鉗制著我的腰,生怕我再逃跑似的。

經過一夜的折騰,我不疼了。

但我卻害怕了。

才一天,我就被逮住了!

陸爵睜開眼時,我立刻閉上眼,裝睡。

他的手溫柔地撫摸著我的頭,從頭撫摸到脊背,像是摸貓似的。

他似呢喃,又像是對我說:“你是不是知道了……我的身份?那天在宴會裡,我是覺得有個人的背影很像你,果然是你。

“乖,既然被你發現了。那改口叫老公,好不好?你做我老婆。”

不要!

我才是 1!

我耳邊傳來了男人的輕笑。

“老婆,你抖得好厲害啊。”他將我摟抱在懷裡。“這麼怕我,還覺得我是變態?”

對!你就是變態!

原著裡,你可是嘎了“我”,就因為我追求許夏。

而且,其他得罪你的人,都會死得很慘。

就算他知道我是裝睡,但我就是不睜眼。

“老婆,就和以前一樣,好不好?你不要怕我。”

我在心裡偷偷翻白眼,就沖著你喊我“老婆”,我們就注定不合適。

12

我以為,陸爵逮住逃跑的我,會大發雷霆。

但我也沒想到,他居然沒有對我做什麼……變態的舉動。

隻是,他越來越黏人了!

從那天起,陸爵和我形影不離,幾乎走到哪裡,都會將我抱在哪裡。

而且,他一口一個“老婆”,每天都哄著我,叫他“老公”

我如果不叫他,他就親到我叫他,才會停止。

這個卑鄙的變態!

他說,他第一次見到我時,我正在酒吧裡喝酒。

我醉酒了,說胡話,一直在念叨著:“這輩子都不想見到陸太子爺!要遠離陸太子爺!”

那一次,我沒有看見他,他卻對我一見鐘情。

原來,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間,要比我以為的,更早一點。

第二次,我看見他時,以為他被欺負,主動救了他。

我還對他一見鐘情,主動追求他。

所以他幹脆將計就計,故意改名“彥羿”,不讓我知道他的真正身份。

如果不是我看過原著,知道他深愛許夏,我還真信了他對我一往情深。

我知道,等到許夏答應和他在一起後,他肯定會舍棄我。

我不敢暴露,我知道他和許夏的事情。

但我每天都在錄音。

就算最後我被他嘎掉,我也要把證據寄給警察。

大不了,魚死網破。

在這之前,我還是先逍遙快活吧。

一個星期後。

陸爵的公司有事,要他去處理。

他還想帶我去他公司的,我死活不去。

我才不想像上次那樣,被當成“大熊貓”圍觀。

陸爵讓我去某家服裝店裡,設計師已經為我定制了幾套衣服,他讓我過去試試,看看我最喜歡哪一套。

我還是不想去的,但陸爵溫柔地說道:“你不去,就乖乖陪我去上班吧。”

那我還是選擇去服裝店吧。

陸爵眼眸裡泛著溫柔目光:“乖,想買什麼就買什麼。”

他的手指還不忘記捏了捏我的耳朵,溫柔的語氣瞬間變得危險:“不過,老婆要是還想再跑的話,那我就要懲罰老婆!”

我低著頭,翻了一個白眼。

對方面容精致,皮膚白皙,氣質清冷。

我一眼認出了,這就是“我”之前求而不得的主角受許夏。

許夏也看到了我,滿眼厭惡目光,語氣嘲諷:“是你!你還真是陰魂不散啊,又在跟蹤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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