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亂世,家裡把我賣進了娼館,那地方有個好聽的名字,叫書寓。
「那不是賣,是租!」我爹扯開嗓子這樣為自己辯駁。
租和賣有什麼區別?命隻有一條,如果真要賣,我選擇獻給國家
1
聽說書寓裡招服侍丫頭,家裡掙破了頭才把我塞進去。為期三年,做奴做僕,任打任罵。
說是「書寓」,其實就是好聽些的妓館。書寓裡的姑娘被稱為「書寓先生」,雖比長三堂子高一等,卻是照樣賣身攬客。
在這之前,爹已經連續跟我哭訴好幾天了:「大丫,家裡也是沒辦法了。有現成的法子,你也不能看著全家餓死不是?你弟弟妹妹還指著你呢,也就三年,咬咬牙就過去了。」
說是三年,其實爹根本沒打算叫我回來。村裡好幾個姊妹就是這麼被送走的。
她們去時太小,不省事,見慣了歡場陪笑,紙醉金迷,誤以為是條坦途,加之呆過那種地方壞了名聲,回來也是沒了活路,隻好任自己沉在裡面。
村裡第一個去的是花兒姐姐,她給人當了三年丫鬟,三年後卻沒回來,也開始學著接客,用自己攢下的私房給家裡送錢來。
後來再沒錢送回來,她家裡忙託人去問,才知道原來染病死了。誰提起都要唾一口,罵她不知檢點。
可這些年送回來的錢,已經足夠他們一家生活。從那以後,村裡人都默認,送出去的姑娘,其實就是去做妓女的。
村裡人真怪,他們瞧不起去做妓女的花兒,卻又羨慕因為花兒而發財的一家人,贊一句「好福氣」。
我知道,爹也眼饞這「福氣」。最後他裝模作樣的嘆息:「閨女,這就是你的命啊。」
我才十三歲,沒有反抗的餘地,也就同意了。或許和年歲無關,隻是因為我實在太餓了,馬上就要餓死了。
什麼尊不尊嚴的,哪有活著重要。人得先活著,活著就得先有口飯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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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那地方之前,娘用我的賣身錢買了糧食,家裡幾個人飽飽吃了一頓。
爹娘把臉埋在碗裡,一個勁兒的吃飯。
何桃兒偷偷瞧著我,默默掉眼淚。
何耀祖吃的肚子尖尖,眯起眼睛快意地哼起了小曲兒。餘光瞥到我的臉色,悻悻住嘴。
爹哪裡忍得他的心肝兒看人臉色。當即呵斥我:「難道這飯就沒進你肚子裡?別擺著誰欠你似的,再回來你就是一輩子嫁不出去的貨色了,將來還得靠你弟弟。該是你欠他才對。」
我嗤之以鼻,給自己又添了一碗飯:「回來的事兒還沒個影呢,就讓我把債背上了?先把吃我的飯吐出來再說這種鬼話吧。」
2
「書寓」似乎在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,第二天我被介紹人領著,第一次坐上了火車。三等車廂擠的人很多,挨著給火車加碳的地方,人又擠著人,很熱。
我夜裡本就沒睡好,偏在這兒下腳都難,更別提休息了。
火車開了很久,最後落腳的地方叫「亭亭書寓」,我不識字,是聽別人念的。
我又累又困,這幾天冷熱交加,現在又到了這個聽說會「吃人」的地方,心裡其實很怕。所以一落地,我就大病了一場。
醒來時,身邊有人在照顧我。是個細高個兒,穿旗袍的女人。想來這就是傳說中的「書寓先生」了。
她長得很白,遍體生香,手腕子細細的,套了個碧綠的镯子。
不僅長得好看,罵起人來都說不出的好聽:「你個晦氣丫頭,嚇死我了。要不是怕你死在我這裡客人嫌晦氣,哪個要管你?給你吃藥的錢,夠我再買個人了。」
我正頭昏腦脹,呆呆的沒有說話。她過來摸了摸我的額頭:「怎麼不講話,燒傻掉啦?你叫什麼名字,自己還知道嗎?」
我反應慢了半拍,才答:「大丫。」我們家的女孩兒不配有名字,就連何桃兒的名字還是我給起的。
她先是愣了一下,隨後冷笑,朝地上輕啐了一口:「什麼破名字?」說完這句就走了,腳步很快。
後來的後來,直到我要離開這裡。她才告訴我,客人叫她「先生」,我們叫她亭小姐,可是很多年前,她也叫大丫。
書寓裡就亭小姐一個,我要伺候的就是她。
亭小姐能被叫一句先生,那是有真本事的。我偷聽過她陪客人彈琴唱曲,尤其說書更是一絕!我聽的入了迷,被她發現,好一頓打。
不管是陪客還是讀書時,她一律不許我在旁邊伺候。
沒人時,亭小姐喜歡放下煙袋撫著我的頭發悠悠嘆息,不知是在嘆我還是在嘆自己:「你莫怪我藏私,讀書害人呢。讀了書,你約摸也就是我這條路。走我的老路有什麼好的?」
我不覺得讀書害人,從爹娘拿著我的賣身錢叫何耀祖去讀書時,我就知道讀書一定是件好事。
我走時何耀祖還炫耀說,等三年後我回來,說不定他就讀成狀元了。我隻覺得他蠢,民國哪來的狀元?
呸!蠢東西,別說三年,三十年也成不了。
隻是合約還沒到三年,亭小姐就把我遣回去了。因為書寓近年入不敷出,又聽說日本人要來了,不得不早做打算。
明明當初那麼害怕這個地方,現在我竟生出了不舍,我給她磕頭,我求她:「亭小姐,我不走。我就是被家裡人賣來的,我不要回去。」
可是亭小姐說,日本人都是貪心的狼崽子,越繁華的地方就越亂,鄉下或許好些。
「你總還有個家,關了這書寓,我連家都沒了。你太小了,人在沒有自保能力時,再破爛的家,也是一個最小單位的安全所。」
她給了我一筆錢,叫我千萬藏好。又叫來當初的介紹人領我回去。就連車票都替我買好了,是二等座。
我是第一個去了書寓還能回來的女孩兒,村裡人都議論紛紛。
他們說我沒滿三年就回來了,說不準根本不是去當丫鬟的,也許是到了那兒就開始賣了。
就連家裡人也默認我不幹淨,他們嫌我髒,卻不嫌錢髒。
我回到家的頭天晚上,娘就把我的包袱翻了個底朝天,甚至衣服都扒光了,細細的查。
亭小姐給我的錢叫他們搜走了,加上當時賣我的錢,剛好夠在縣裡置一套房子。據說原主人低價出了房子,要去逃難了。
自從搬進新房子的那天起,我似乎成了大家心頭上的一根刺。拔與不拔,都血淋淋的。
人心,本來就是血淋淋的……
家裡我吃飯的碗筷被劃上兩道極淺的劃痕,從此那就是我專屬的飯碗。小時候最親厚的妹妹再也不肯跟我睡同一張榻。
甚至因為我不小心用了別的碗,妹妹發了好大脾氣。窮人家碗碟地都是重要財產,她不敢摔,隻一邊刷一邊哭:「你為什麼偏不用自己的呢?為什麼呀?」
我不肯吃虧,笑的見牙不見眼,故意惡心她:「因為我想把髒病過給你們呀,一家人上路就該整整齊齊。」
何耀祖總恨恨的看著我,怨我這個當過娼妓的雙胞胎姐姐讓她丟人了。
他越瞪我,我吃的越香,最好把他們惡心的都吃不下飯,我才能多吃點兒呢。
他們嫌我髒,可如果我是髒的,他們的心肝肚腸不早就髒了嗎?既然他們那麼輕視我的皮肉,為什麼不把自己的心肝脾胃都挖出來洗洗幹淨呢?
沒過多久,家裡對我的態度又有了天翻地覆的轉變。我不僅被允許上桌吃飯,還擺了一副全新的碗碟,甚至娘殷勤的替我擦著碗筷,笑臉盈盈。
上一次這樣,還是我十三歲……
3
外頭日本人要擴軍,偽軍又來徵丁了。老百姓誰都知道,打起仗來小日本脖子一縮,偽軍都是送死的。
那群畜生說,隻要送一個女娃到日本兵營去,家裡男娃就可以免徵。
他們是想讓我替何耀祖去,即使他們知道進了日本軍營的女孩兒是什麼下場。
明明每次對我哭訴都駕輕就熟,可偏偏這次,爹的眼裡硬擠也擠不出一滴淚,隻能尷尬的抹眼睛,把眼搓的通紅,卻沒有半點傷心模樣,像一隻吃人的巨獸,閃著兇光。
「你不去,就是一頭撞死了,也遲早是桃兒。她還是個黃花閨女呢,你當姐的就忍心她遭這個罪,那還成個人了?」
我十萬分唾棄:「你當爹的就忍心閨女遭這個罪,那還成個人了?」
娘的眼淚倒是多,可從頭到尾沒說過一句話,就像幾年前一樣沉默。
何耀祖念了兩天書,說話都不一樣了:「隻有賣國賊才會去當偽軍,我不去應徵,我不能賣國。姐,你應該理解我,支持我,應該以我為榮。」
我榮你二大爺個球,你把親姐都賣了,賣國還會遠嗎?沒事兒可別拿你那二兩舌頭亂犁地了,等什麼時候真舔到屎就老實了。
何桃流著淚撲進我懷裡,像小時候那樣:「姐,我不要去,我不能去……」
那誰要去,誰能去呢?我嗎?有時間流那兩滴貓尿,還是治治腦子裡的水吧。
他們好聽的話說了一籮筐,其實意思隻有一個。他們說我既然不幹淨了,再髒一點兒又怎麼樣?我自己把髒事都幹了,才不會連累旁人。
可亂世裡說白了,又是誰連累誰呢?
當初我之所以同意賣身,隻是為了活著。
就像亭小姐說的那樣,我那時候還太小了,就算跑出去也是一具餓殍,荒年裡,甚至屍首都留不下來,被人蒸了煮了都有可能。
我的妥協,從來隻為了生存。
可要是進了日本軍營,我早晚也是個死。憑什麼還要把這破皮囊子留給他們,讓他們喝我的血,吃我的肉?
逃啊,我得逃啊!
我的手悄悄伸向枕頭底下,攥緊了那張火車票。
4
那是我用攢下的錢偷偷買的,早知道娘會搜身,我又沒個可託付的人,回來之前就把面值最大的那幾張藏在頭發裡。
說起來該謝的還是亭小姐,她教我用綠萍煮水洗頭,把頭發養的又黑又密,這才藏住了。
我的目光依次掃過面前的這四個「家人」。
爹和何耀祖自不用說,桃兒也不會希望我跑,否則我的下場就成了她的下場。幾經權衡,最終選了我娘。
「娘,就讓我在家再待三天。三天後你帶我去縣城走一遭。就逛一圈兒,完了我就替他去!你帶耀祖買過衣裳,帶桃兒買過紅繩。你嫌我髒,不帶我,都是我自己去的。我也是你的兒啊,娘!」
我原以為自己做戲是哭不出來的,沒想到真的淚如雨下。一家子骨肉啊,可人心怎麼就是偏的呢?